还记得“六一”儿童节时,幼儿园操场茂密的树荫下,一颗颗小脑袋正挤在一起攒动着,原来是大班的孩子们正在开展跳蚤市场的活动。只见“小贩们”涨红着小脸卖力吆喝自己的商品,顾客们货比三家好不热闹……也正是在6月1日这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实施。孩子们活动时的情形在学前教育法中有所照应——第五十六条指出:“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障幼儿充足的游戏时间,创设丰富的游戏条件,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学前教育法不是冰冷的条文,更是一份师幼互动、指导教师行为的鲜活指南。
当法律条文落地生根:让游戏点亮童年
记得我们班级食育区开展的一次关于花生的主题活动中,我特意在食育区设置了“收银台”“后厨”“就餐区”等区域。有的孩子穿上厨师服在后厨把花生又是锤,又是碾,有的孩子在收银台前像模像样地清点“零钱”,我还看到平时性格腼腆的然然竟然也扮上服务员的样子手拿菜单热情地向顾客推荐菜品,甚至还贴心地询问顾客的口味。这个案例让我体会到当孩子们沉浸于游戏时,他们并非“瞎玩”,而是如法律条文所强调的,游戏为幼儿提供了探索合作的机会。在食育区的角色游戏中,孩子们不仅了解了饭店就餐规则,还学会了沟通与合作,这些能力的提升正是法律所追求的学前教育目标的具体体现。
当“拔苗助长”遇上“静待花开”
学前教育法虽已为游戏正名,但“重知识传授、轻自主游戏”的传统教育理念却仍如无形藩篱,阻碍了游戏化背景下科学教育理念的普及。
“老师,能不能多安排些识字、算术?玩游戏回家也能玩”, 一些家长只担忧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视游戏为可有可无的消遣,这恰是学前教育法第五十九条“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力图破除的壁垒。游戏是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科学学习方式。成人若只看见“拔苗助长”的速效,便错过了“静待花开”的智慧。
发展与改进:法律助力游戏自主探索新路径
面对观念壁垒,学前教育法第十四条指引我们探索新路径——应当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
以一次中班班本课程为例。某次户外活动,孩子们对雨后蚯蚓产生浓厚兴趣。我并未将这一兴趣点匆匆转入预设课程,而是支持他们自发开展“蚯蚓探秘”游戏:孩子们在泥地里模拟蚯蚓松土,用画笔记录,甚至成立“蚯蚓救援队”。教师敏锐捕捉其中蕴藏的兴趣点和探索契机,由此自然生成班本课程:测量蚯蚓长度(数学),查阅资料了解蚯蚓习性(科学),创作蚯蚓故事(语言),讨论保护蚯蚓方法(社会),蚯蚓手工(艺术)。
学前教育法在此刻展现出强大生命力,指导教师以更专业的眼光识别、拓展游戏中宝贵的“学习生长点”。
破茧成蝶:教师角色的涅槃之旅
以往,我们经常会试图干预甚至控制幼儿的游戏进程。如今,当建构区孩子尝试搭建超高“斜塔”时,我们不再简单干预,而是细心观察,适时提供更稳固的材料或引导幼儿思考平衡问题;当角色游戏中情节陷入重复,我们以开放性问题如“顾客想要新口味蛋糕,糕点师怎么办?”来引导思考。这一过程如破茧成蝶,让教师从掌控者蜕变为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我们真正相信游戏的力量,相信儿童自主学习的潜能。
当区域游戏成为儿童探索世界的真实场景,当班本课程从童趣游戏中自然生发,当教师角色完成进化蜕变,我们便是在以实际行动回应法律的期许。当法律为童年插上游戏的翅膀,每一次对儿童游戏的理解与诠释,都是对学前教育本质的一次深情抵达。
(作者单位:开封市新街口幼儿园)